《後媽對照組在年代文帶崽逆襲》736.第736章 愛人先愛已
“杜副總,你真的好利害啊,難怪能達到如今的成就和地位。
”
面對麥秋如迷妹一般崇拜的目光和追捧,杜娟隻是輕笑的晃動酒杯。
紅色的酒液,在透明玻璃杯和燈光的映襯下,如頂級的紅寶石一樣瑰麗璀璨。
有句話怎麽說的,一個人的價值取決於他所在的位置。
倘若紅酒被裝在汙垢堆積的玻璃杯中,即使再名貴醇香,也沒人願意去喝。
“我能走到今天,固然跟我自己的勤奮努力有關,但更多的是因為我有一位好老師。
”
“你說的老師,是指沈總嗎?
”
她輕抿了口酒,神情變得迷離而悠遠,似乎回憶起了過去。
“是明珠教會我,愛人要先愛已。
任何時候都不要委屈自己去討好別人,因為不管你再怎麽努力,也討好不了所有人,倒不如先討好自己。
”
“很有道理欸,沈總真的是個很厲害的人。
”
麥秋說這話時,語氣不自覺的透出發自內心的欽佩和崇拜。
換成是其他人,看自己的助理對別的領導如此仰慕,隻怕心裡要有想法。
但杜娟非但不覺得膈應,反而深以為然,“是啊。
”
她笑著同麥秋道:“你別看我現在是副總,但跟明珠比起來,我還差得很遠,要學習的東西還很多。
”
麥秋也是機靈的,趁機表忠心:“杜副總,我一定會努力協助好你的工作。
終有一天,你也會成為和沈總一樣厲害的女企業家!
”
杜娟舉杯跟她碰了一個,戲謔了句“借你吉言”,等喝了酒,態度卻又認真下來。
“小麥,加油乾,你要記得,你的努力不是為我,而是為你自己。
我們努力工作都是為了實現自我的價值,從而獲得同等的回報。
天道酬勤,我始終相信上天不會虧待每一個努力的人。
”
“嗯!
”
……
“沈總。
”
看黃菊一副躊躇的神態,沈明珠便有了幾分猜測。
“去江城的事你考慮好了?
”
“我爸媽還有我哥嫂,他們都不同意我去江城,我二嫂還給我介紹了一個對象,家裡想讓我盡快結婚生子,在今年內完成終身大事。
”
沈明珠沉吟:“你自己是怎麽想的?
”
黃菊苦悶:“我不知道。
”
“小菊,你的人生應由你自己決定,任何人都沒有權利掌控或幹涉你的人生,就連父母也不可以。
當然,我不是要你一定要違抗他們,問問你自己的心,你想往哪條路走。
”
“我還沒想好。
”
“那你想好了告訴我。
”
“嗯。
”
對於黃菊的猶豫不決,沈明珠早有心理準備。
本就是柔順內向的性格,在遇到重大事件時,容易受到身邊人的影響,從而優柔寡斷。
其實這樣的性格,回歸家庭相夫教子也不失為一條出路,但前提是找的男人要靠得住。
嘖。
男人要靠得住,母豬都能上樹!
……
對於接替沈朝北的人選,沈明珠和杜娟及幾個高層管理討論過後,將人選定在了市場部經理陳成、副經理關強,以及銷售主管葉天海三人身上。
經過一一談話,在雙向選擇的前提下,最終決定派關強去江城。
在這段期間,黃菊也做出了自己的選擇——留在奉城。
她跟相親對象很聊得來,彼此也有好感,不出意外會在今年內結婚。
至於工作方面,她打算裴文萍身邊繼續做助理。
沈明珠自然是尊重理解。
……
杜娟適應力極強,前後僅一個月的時間,就將整個公司管理得井井有條,上下服從。
見此,沈明珠也爽快的交出全部權限,當起了甩手掌櫃。
沒了工作的拖累,沈明珠每天過得不要太愜意。
早上睡到自然醒,早飯後去食品廠和子公司轉一圈,中午回家吃午飯,下午看書學習,學累了就練練瑜伽,或者找朋友約約下午茶,逛街買買買,放學去接上女兒,買菜回家弄晚飯。
看她過得如此悠閑,裴颺起壞心的故意激她:“你把公司和廠子全丟給大嫂,就不擔心她哪天謀反,將你這個創使人踢走嗎?
”
沈明珠不以為然,“她願意接這個攤子,交給她也無妨。
比起擅權專政,我倒是希望可以培養出一個優秀的管理團隊,替我分擔工作量。
”
“以後呢,我就隻負責大方向的把控和決策,其他的都交給下面人。
我可以有多一點的私人時間,陪孩子成長,做一些更有意義和有樂趣的事。
”
暢想起未來,沈明珠本就清秀的臉龐,泛起如珍珠一般瑩潤的色澤,好看到發光。
裴颺看得眼也不舍得眨一下。
自家媳婦怎麽這麽好看呢,怎麽都看不夠。
“那我也得向你學習,多培養人才,爭取可以早點陪你退休,去環遊世界。
”
沈明珠突發其想:“等我這次學習結束,我們買輛房車吧,環遊世界雖然暫時不行,但可以先從環遊國內開始。
”
對於這種生活上的願望,裴颺從來都是依她。
但凡她想要的,哪怕是天上的星星他也得去摘。
摘不摘得下來是一回事,態度很重要。
……
閑暇時後,沈明珠也時常回安平鎮探望沈建國。
秦金蓮的末七都已經燒完了,但沈建國的狀態依舊不好。
頭髮白了很多,常常一整天不說話,沒事就坐著發呆。
兄妹三人都希望沈建國好好歇著,把身體和精神養起來。
可他本人卻堅持要繼續經營小吃店。
好像小吃店繼續開著,日子就還會跟從前一樣,老伴秦金蓮也沒有離開。
沒辦法,沈明珠隻能找了鎮上的一對中年夫婦幫忙打理小店,順便也幫忙照看沈建國一二。
這天再回安平鎮的時候,沈明珠特地去狗市挑了一隻血統純正的哈士奇幼犬。
幼年時的哈士奇,有一種介於呆和蠢的天然萌,至少沈明珠還是挺喜歡的。
但沈建國不喜歡。
“拿走,我不要這小畜生。
”
大概是感受到了沈建國的嫌棄,二哈低頭叼起他的舊布鞋一溜煙跑了。
沈建國愣了片刻,光著腳追上去。
“小崽子,你給我站住,把鞋放下!
”
小二哈跟剛從精神病院放出來一樣,滿院子撒歡似的跑。
沈建國到底上了年紀,又萎靡了這麽久,體力大不如前,追了沒幾分鍾就累得彎腰喘氣。
看他追不動了,哈士奇也停下來,將鞋放地上,一副欠揍樣的衝沈建國“嗷嗚嗷嗚”挑釁:
死老頭,你來啊,你來追我啊!
等沈建國喘夠氣繼續追,它又低頭將鞋叼起四處狂奔。
如此反覆,場面莫名滑稽。
說不清楚到底是人在追狗,還是狗在溜人。
最後,小二哈被留在了沈建國身邊,喜提傻缺兒名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