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田喜事:腹黑夫君美如花》第1104章 好事成雙
第1104章 好事成雙
黎煥笑道:“這就對了。
因為你愛他,兩個相愛的人理應是這樣的。
”她伸手捋了捋崇儀的鬢發,又道,“我們崇儀從女子變成女人了。
”
適時,煙兒拿了點心回來,在院子門口道:“王妃,崇鹹過來啦。
”
與其說是稟報給黎煥,不如說是提醒崇儀的。
崇儀一聽,如臨大敵,不等黎煥拉住她,頓時跑沒影兒了,隻留下道聲音:“拜托王妃跟他說我不在。
”
黎煥:“……”
不多時,崇鹹就到了院子門口,見了黎煥有些欲言又止的模樣。
黎煥道:“你找崇儀?
”
崇鹹低聲恭敬道:“屬下與她有點事說,敢問王妃她何在?
”
黎煥悠悠道:“你有什麽事就先跟我說吧,回頭我轉給她。
”
崇鹹抿了抿唇,道:“上次她落了東西在我這兒,請王妃告知她,有空讓她來取。
”
崇儀雖是躲開了,可怎麽舍得走遠,正躲在暗處呢。
聞言正思忖,她有什麽東西是忘了的?
崇鹹說完便轉身欲退下,黎煥忽道:“就這樣?
”
崇鹹想了想,不知黎煥何意,隻好回道:“還請王妃明示。
”
黎煥道:“你把我們崇儀吃乾抹淨了,就這麽算了?
你不打算負責麽?
”
崇鹹低聲鄭重地應道:“屬下會負責,隻要屬下活著一天,就絕不會辜負她。
”
崇儀在暗處垂著眼,嘴角依稀有一抹弧度。
然,黎煥挑眉道:“那你打算何時娶我們崇儀?
”
此話一出,崇鹹和崇儀都震了震,不約而同地擡起頭看向黎煥。
崇鹹張了張口,卻說不出話。
黎煥呲了一聲,又道:“光是口頭上說負責頂什麽用,你得拿出點實際行動來啊。
”
話音兒一落,崇鹹驀地就曲了一條腿跪了下去。
他喉頭翻滾,胸腔有些顫動,良久不可置信地問道:“可以麽?
”
黎煥低頭看著他,道:“難道你沒打算娶她?
”
崇鹹低低應聲道:“屬下和她約定好,此生留在王爺王妃身邊,不求成家,隻要能相伴一生便好。
”
黎煥又怎會猜不到他們是什麽想法。
要是可以,崇鹹想必早來向她求娶崇儀了。
遂黎煥道:“往後大家都會慢慢老去,我和王爺如是,你和崇儀也如是。
難不成等你們頭髮花白了以後,還要提劍去打架不成?
到時候還打得動麽?
”
崇鹹道:“屬下定誓死追隨,直到某一天再也打不動了為止,但也絕不成為王爺和王妃的累贅!
”
黎煥道:“所以,新近我和王爺商量了一下,打算再培植一批暗衛侍從,人將由你們去挑選和栽培。
”
崇鹹愣了愣。
黎煥道:“這比你們親自上陣拚殺更任重而道遠哦。
什麽累贅不累贅的,既一日是王府裡的家人,便永遠都是。
所以呢,我又和王爺商量了一下,你要是同意娶崇儀,我們就給你二人做主。
成家以後,依然留在王府,往後你們的孩子也是王府裡的人。
咱們王府,早就該人丁興旺起來了。
”
崇鹹臉上的神情壓抑著情緒的起伏。
黎煥看著他道:“今日我就問你,你娶是不娶?
”
崇鹹恭敬地垂著頭,一字一頓應道:“娶。
崇鹹叩謝王爺王妃成全!
”
煙兒喜笑顏開,朝屋子裡道:“崇儀,你還不快出來!
”
片刻,崇儀才慢吞吞地從屋裡踱出來。
彼時崇鹹擡頭一看她,她臉色蹭地一下就紅了,輕哼一聲轉頭看向別處。
黎煥笑眯眯道:“崇儀,崇鹹說你有東西落在他那兒了,你便跟他去拿吧。
”
在崇鹹的眼神注視她,她抿著唇朝他走來。
兩人走後,黎煥轉頭看見煙兒豔羨的神色,道:“你也思嫁了?
”
煙兒跺腳:“哪有!
”
黎煥摩挲著下巴,道:“本著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則,崇鹹那院裡原本還有個現成的崇孝,你要是不惦記的話,那我給他找別個?
”
煙兒一聽有些著急,道:“哪有王妃硬給他找的道理,要是他們彼此不喜歡,將來豈不是一對怨偶麽。
”
黎煥似笑非笑道:“那你喜不喜歡?
”
煙兒滿臉通紅,後終於還是承認道:“光我喜歡他有什麽用,那個呆子可能根本不喜歡我。
”
黎煥看崇孝和崇鹹年紀差不多,都老大不小了,這次崇鹹和崇儀成親,黎煥便有心給崇孝也把事辦了,湊個好事成雙。
何況煙兒對崇孝心生歡喜,崇孝也不像是對煙兒無意的樣子。
黎煥把崇孝叫到跟前,問了他的意見。
煙兒躲在屏風後,萬一要是崇孝拒絕了,也避免了尷尬。
煙兒十分忐忑,雙手緊緊擰在一起。
崇孝隻是看起來老實罷了,哪有半分呆。
他肯定地應黎煥道:“倘若煙兒姑娘願意嫁屬下為妻,屬下定會好好待她,不讓她受委屈。
屬下想娶煙兒姑娘為妻。
”
煙兒在屏風後笑了,笑中含淚,得償所願。
兩月後,兩雙新人在這一天裡同時成親。
黎煥和殷珩當了他們的證婚人。
旭沉芳雖常年在外,可他答應要帶給阿憐的禮物卻沒有落下過。
不管阿憐在殷國還是在黎國,總時不時能收到旭沉芳從五湖四海讓人捎回來給她的禮物。
旭沉芳在外一晃就過去了三四年。
而阿憐每次去黎國,總盼著能與義父團聚。
後來旭沉芳回來了,阿憐卻沒能如願看著他帶回一位義母來。
對此,旭沉芳總是漫不經心地笑著說:“在外逍遙的時候義父倒是記著要找的,可惜一直沒能遇上合適的啊。
”
旭沉芳在外浪夠了,回來好生歇一歇。
阿憐去找他玩時,他烹得一手好茶,還燒得一手好菜。
義父還是她眼中的那個義父,很貌美,用她娘的話說就是一枚妖孽。
她卻感覺,有什麽地方終究不同了。
大約不同的是時間和閱歷吧。
旭沉芳三十幾歲了,富可敵國,但孑然一身。
往後,他對賺錢似乎失去了興緻。
黎國上上下下,到處都有他旭家的商鋪,都不用他再親力親為。
用他的話說,賺錢無非就是往口袋裡進,十年如一日,他都賺煩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