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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道至聖》第2558章 禮歸於天,法歸於人

儒道至聖 永恆之火 2198 2024-04-26 15:20

  第2558章 禮歸於天,法歸於人

  大朝會散去,方運回到左相閣,召集太後、左相輔相、所有內閣參議、內閣和各部的重要官員,並在法家大儒高默的參與下,準備集體起草一份《景國憲法草案》。

  實際上,在所有人到齊後,方運便向每個人送去一份自己已經制定的憲法草案。

  僅僅看到開頭,眾官皆是身形一震,沒想到方運這麽大膽。

  《憲法》的第一條便是,景國是在國君和內閣領導下的以讀書人為主體的人族國度。

  眾官原本並不知道什麽是憲法,但在奉天殿中聽方運解釋後都已經知道,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最高法律,國家所有的一切法律法規都要符合並遵照憲法來制定並運行,不允許出現任何違反憲法的行為。

  可以說,憲法規定了國家是什麽樣的國家,法律是什麽樣的法律,官員是什麽樣的官員。

  這憲法的第一條雖然沒有明確說明景國的國家性質,但首次將內閣與國君放在近乎等同的位置,這也就意味著,從今往後,景君沒有權力推翻內閣。

  換言之,景君對內閣沒有了絕對的控制權,甚至連否決權都沒有。

  所有官員心中都想到同一句話,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但是,這第一條也顯然沒有廢除國君的權力。

  刑殿閣老高默看著這第一條,眼中閃過一抹不悅,但隨後無奈一歎。

  高默很不滿意方運這種過於中庸或者說和事佬風格的第一條,因為既沒有完全確定國家或政體的性質,也沒有分出景君與內閣的高下。

  可是,高默沒有責怪方運,因為這是沒有辦法的事,如果《憲法》制定得太過激進,皇室寧可魚死網破也不可能同意,所以,這第一條憲法,隻能如此。

  不過,看到第二條憲法,高默露出一絲笑意。

  第二條憲法規定,本憲法所規定的立法權,將全部屬於內閣。

  這也就意味著,景君沒有了立法權,再也無法制定和決定景國的法律法規。

  太後僅僅看了兩條憲法內容,就牙齒緊咬,恨不得撕碎面前的草案。

  第三條內容則讓太後眉頭舒展,上面寫明,景國所有的法律都需經由國君同意並加蓋玉璽。

  第四條注明,所有內閣諸相、各部主官、各州主官以及三品或三品以上的官員,借由內閣提名,由國君任命並加蓋玉璽。

  這說明,景君若是不同意,誰也無法擔任高官。

  但是,太後的表情隨後變化,這意味著國君隻能決定高層官員的任命,無法決定中低層官員的去留,而在之前,國君還負責五品以及五品以上的官員的任免。

  看了第五條,太後的神色再度好轉,憲法規定國君是一國之禮的最高執掌者,任何大禮當由國君主持。

  看到這一條,許多官員也松了口氣,在聖元大陸,禮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因為國君是天子,是天決定的人族領袖,國君的權力源自天,便是最大的禮。
若是國君不能執掌禮,那也就意味著國君不是天子,沒了正統的名分,其權位的合法性合理性都將不存。

  方運竟然決定由景君執掌一國大禮,也就意味著不存在廢除國君的意圖,這讓眾官不再擔心方運篡位奪權。

  但是,看完第六條,太後猛地把草案拍在面前的桌案上。

  “哀家絕不允許第六條出現!

  眾官沉默。

  憲法的第六條明確寫著,天子掌禮,禮歸於天,聖天子垂拱而治。
內閣執政,政歸於人,讀書人以勤事君。
內閣官員應主動代替國君承擔政務,讓國君更好執掌一國之禮。

  這是在剝奪君權!

  聖天子垂拱而治,在儒家的正統解釋中,是指天子不去增加額外的稅賦,不加重百姓的負擔,不去做沒有必要的征戰,總之,便是不要做那些不應該做的事,隻要做好仁義道德之事,掌握禮法,那麽眾官和百姓都會因此而各行其是,不會出現問題。

  既然天下大治,那麽天子治理國家便如同垂衣拱手一樣簡單。

  但是在雜家或一些讀書人故意歪曲這句話,將其理解為,真正聖明的天子應該位於廟堂之上,什麽事都不做,把政務交給官員去做,這樣對天下和百姓是好事。

  這種謀奪君權的意圖,在讀書人中經久不衰,從未中斷。

  所有官員都好像沒有聽到太後的話,繼續往下看。

  因為隻是草案,所以條目內容並不詳細。

  有一些內容比較寬泛,有一些內容比較中肯,也有一些讓眾官覺得刺眼的內容。

  比如,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人族可沒有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隻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實際上,沒有任何法律可以約束國君,這條憲法雖然有些怪異,但眾官都知道是口號,不可能真正起效。

  但是,在這條憲法之後的一條,卻讓許多官員無法接受。

  男女平等。

  太後看著這條卻神色複雜,眼前浮現趙紅妝倔強的面容。

  “方相,老臣不讚同男女平等寫入如此重要的憲法之中。
”楊旭文道。

  方運微笑道:“景國的一半由女人組成,所有的男人皆有女子所生,沒有了你我,甚至沒有滿朝文武,人族依舊能延續,若沒有了女子,人族將會滅亡。
如果全天下女子都配不上重要,那什麽配得上重要?

  楊旭文道:“女子手無縛雞之力,難登大雅之堂,文不能治國安邦,武不能誅殺妖蠻,為何能與男人等同?

  眾多官員輕輕點頭,認可楊旭文的話。

  方運問道:“莫非楊相是想為女子出頭,舉薦女子治國安邦,讓女子晉升文位獲得誅殺妖蠻的力量?

  楊旭文無奈道:“本相說不過你,但絕不讚同此條。
若是您強行通過,本相將行使否決權。

  眾官大驚,沒想到盛博源剛被逼走,朝廷眾官終於勉強達成一緻,左相與輔相竟然爆發矛盾。

  這一次,楊旭文的態度無比堅決。

  方運無奈道:“那本相退一步,法律面前,男女平等。
楊相若是任由自己的妻女母親遭受不公正的待遇,那本相也無話可說。

  楊旭文盯著方運,看了許久,默默低下頭,繼續看後面的憲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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