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3章 到家
不等老人走近,慕紫身邊的保鏢極快攔住對方,不允許那老人繼續靠近。
饒是如此,慕紫也看到了紙箱裡的東西。
那是一隻已經死掉的狗。
死了許多天,身體已經趨於腐爛,哪怕老人將狗清洗乾淨,毛發梳得順滑,仍然擋不住屍體散發陣陣惡臭。
慕紫懷孕後對氣味很敏感,此時遮掩住口鼻,有些想吐……
老奶奶畏懼人高馬大的保鏢,一時不敢再靠近,抱著紙箱顫巍巍站在路邊,瞧著令人不忍。
“我沒事……”慕紫調整呼吸,一隻手撫著胸口,另一隻手朝保鏢擺了擺。
保鏢見狀,不再攔阻,退開了些。
但是老人仍不敢再上前。
別說慕紫一個女人不忍心,就連邵景也看不下去。
他從懷裡掏了兩百塊錢,塞到老人手裡,勸道:“老太太,外面日頭曬,您快回去吧!
回去找個地方把狗埋了,別再想這事了!
”
老人連連搖頭,怎樣也不肯要邵景的錢,抱著紙箱往旁邊走。
邵景手快,悄悄把錢塞進老奶奶的衣服口袋裡。
他轉身回來,見慕紫仍望著那老人背影,歎息道:“別看了,以後你呆久了就會習慣,這世上的可憐人太多了。
”
慕紫收回目光,淡淡笑了笑,跟隨邵景回檢察院了。
……
在檢察院實習的工作不算太累,畢竟他們這些學生參與進來,重在體驗和學習,如果一進來就被工作壓得透不過氣,無暇去思考,那樣就失去了實習本身的意義。
隻是久坐後難免不適,慕紫偶爾會起身走動走動,辦公室裡的人們也很理解,多有照顧。
實習中,他們有時會負責一些小案子的認罪協商。
認罪協商,也稱控辯交易,是指基於訴訟的經濟與效率原則,法律允許當事人就所指控的犯罪進行協商,檢察官根據協商結果決定起訴的罪名與罪數、刑罰的種類與期限等,法院根據協商結果對其合法性進行審查並在協商結果範圍內適用法律的一種訴訟便利制度。
直白的說,就是打一場官司,檢察官要調查案情、搜集證據、提起訴訟,而被告方要請律師、準備抗辯,雙方要花費巨大的時間和金錢,再加上安排庭審,組建陪審團等工作,從經濟學角度來看,不符合法制的長遠發展。
慕紫一時好奇,打聽了下那老奶奶的案子。
沒想到辦公室的好幾個人都知道這事,說是那老奶奶不接受五百元賠償,堅持要打官司,因此這案子不了了之,至今沒個結論。
辦公室裡的同事說:“就算起訴也沒有意義,沒有相關法律支持起訴理由,最終的結果不會比賠五百更好。
”
大家都很唏噓,覺得老人很可憐。
隻是這點同情很快遺忘。
畢竟,這裡是檢察院,幾乎每個案子都有苦主,被殺的、被騙的、被害的,若是每個案子都同情一遍,再多的同情心也不夠用。
又實習了兩三天,慕紫也漸漸習慣了那個在院外徘徊的老人身影。
一天要下班時,她接到慕容承的電話,說是已經和白薇到家了,問她什麽時候回去。
慕紫欣喜異常,說道:“我現在就回去!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