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得逞
羅俏要是在這裡也得給他拍手叫聲好,可惜他們也不想想,工作是那麽好找的嗎?
羅彬今年才十五周歲,哪家會讓一個這麽小的孩子去當學徒工,自己養大的孩子有多懶自己不知道嗎,要是想對他們好,就不會跟著親生父母那麽決絕的離開。
趙普林和高素花聽了羅彬的話,心裡有些糾結,家裡本來也沒有多少錢,前幾天還倒貼了那麽多,要是太多他們還真拿不出來。
可是他們還存著想讓養子養老的心思,畢竟他們夫妻之前的十好幾年是真心的疼過這孩子的,一下子讓兩口子為難了起來。
趙普林開口問道:“得需要多少錢打點,才能安排好?
”
羅彬把手握成拳,放到嘴邊輕咳一聲,用來掩飾心裡的緊張:“怎麽也得一百塊錢,進廠後每個月十八塊工資,還有一些票據。
等三年後轉正,工資就是二十六塊錢,還能申請分福利房。
”
高素花一聽一個月十八塊錢,那豈不是用不了一年就把送禮的錢掙回來了,心裡一陣激動。
還是趙普林考慮的多:“可這事要是不讓你親爸媽知道也不好,將來要是他們咬死不承認這錢是我們出的,死活不讓你管我們,那還不是白瞎?
”
羅彬一時也不知道該怎麽說了,高素花這次倒是上道了一次:“咱們可以讓兒子給咱們寫個收條,寫明用處,讓大隊幹部給做個見證,難不成他們還能不認。
”
趙普林聽了也覺得這主意不錯,到時候有大隊幹部作證,相信羅家也不能不要臉的搶功,越想越覺得這主意不錯。
於是兩口了把家裡的錢全拿出來不夠的情況下,又去左右鄰居那裡借了四十塊錢,也沒有跟大房趙長林和家裡的閨女們商量。
直接讓高解放和剛從醫院回來的張德正作了見證,為了以防萬一,高素花還讓蓋上了大隊的公章。
本來大隊長和支書是不同意蓋大隊公章的,可高素在那裡死纏爛磨,加上張德正本來就因為高順義他們住院的事情心煩,也無心管趙家的事情。
大隊長高解放說道;“你們不跟著上市裡看看嗎?
這可不是一筆小錢,萬一出了差錯哭都沒地。
”
高素花說道:“不用去了,去一趟人生地不熟不說,還得坐車,花費也不小,我們相信他。
”
話點到為止,這畢竟是人家的家務事,他們大部幹部也不好過多的阻攔。
於是羅彬在青山村呆了兩天後,第三天高高興興的坐早班車回了市裡。
高素花見誰都說羅彬在城裡尋了份學徒工,跟著師傅學三年就能轉正,還說沒有白養兒子,以後會給他們養老。
羅彬回來的時候,村裡人都在趙家圍觀了好久,高素花見羅彬回來那個激動的樣子,讓村裡人說了不少閑話。
同時也知道趙貴寶跟著親生父母回城後改名叫羅彬,村裡人雖然不習慣,但知道的人還是改了口。
有婦人聽了高素花的話,出口說道:“你們可別高興的太早,人家連姓名都改了,你們還指望他能回來給你們養老,可別被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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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