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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7章 扛着大刀下山去

  滿滿的一封信啊,字數是往常的好幾倍。

  可這封信裡,依舊沒有一個字是上官軒願意看到的!

  甚至,他還出現了短暫的眼暈,險些沒栽倒過去。

  美男?

  合離?

  醉酒?

  取而代之?

  這一個個字眼,讓上官軒看得手都抖了。

  不過他也沒有沖動。

  畢竟是靈劍山的莊主嘛,什麼大風大浪沒見過?

  冷靜下來以後,他第一時間研究起了筆迹。

  “這封信的内容如此大膽,莫不是眉妹自己寫吧?住了大半年沉不住氣了,故意模仿清之的筆迹,想讓我着急上火?”

  不怪上官軒多疑。

  實在是他跟溫眉夫妻多年,彼此都太過了解對方。

  再加上上官清之素來淡定從容,這封信的語氣和内容,實在不像上官清之所寫。

  而上官子越,又是他最看重也最出衆的兒子!

  多年來,他已把上官子越培養成了一個忠于靈劍山,忠于百姓,忠于家人的少莊主。

  這靈劍山遲早都是上官子越的,上官子越沒必要冒險取而代之。

  因此,對于這封信的真實性,上官軒是懷疑的。

  隻是……

  為什麼看得越仔細,這字迹就越真實呢?

  沒有半點模仿的痕迹!

  上官軒心下一沉,臉色越發嚴肅。

  身為丈夫和父親,他清楚地記得家中每一個人的筆迹。

  溫眉是寫楷書的,她的字橫平豎直,端莊平穩。

  上官子越從小就寫草書,龍飛鳳舞,潇灑随意又磅礴大氣。

  上官清之呢?則寫行書。

  其筆迹行雲流水,濃淡相融,疏密得體,活潑有神。

  至于上官仲景……

  那小子的蚯蚓字,不提也罷。

  就算再給他三年五年,他也模仿不了上官清之的筆迹。

  溫眉和上官子越嘛,倒是能模仿得了。

  可哪怕再小心再用心,也不可能模仿得完全一模一樣啊!

  “還真是清之的筆迹……”

  上官軒将信紙捏在手心,腦海中卻依舊設想着其他可能性。

  ――信是清之寫的,但内容會不會有假?

  ――前幾次來信一直都說逍遙王府好,怎麼這一次突然變化如此之大?

  ――會不會是眉妹的意思?

  ――這封信是眉妹讓清之給我寫的?

  ――可眉妹圖什麼呢?

  ――她一直都想讓我認可逍遙王府,想讓我相信蜀國魏家對靈劍山沒有任何目的!為此,甚至不惜與我起争執,帶着孩子們離家出走。

  ――眉妹的決心如此之大,可不像是會中途改變的。

  ――所以……

  ――就算她會讓清之給我寫信,也應該寫逍遙王府的好才對!

  ――因為她最了解我。

  ――她比任何人都清楚,我時時刻刻在等着逍遙王府露出馬腳。

  想到此,上官軒又将皺巴巴的信紙展開,重新看了一遍紙上的内容。

  而随着那熟悉的筆迹,他的腦海中,也漸漸浮現出上官清之的臉。

  在他看來,二兒子跟大兒子一樣,性子寡淡,最不屑撒謊。

  莫說溫眉不會讓上官清之寫下半句逍遙王府的不好,即便她腦子抽風,真讓上官清之寫了,那上官清之也不會動筆。

  身為老子,上官軒對自家兒子還是很有信心的。

  想明白這一點後,他也顧不得去看上官仲景的好朋友了,轉身便往山上走。

  這一邊回山莊,還一邊罵罵咧咧:“早說過皇室的人虛情假意,做任何事情都有目的,你們偏偏不信!

  現在好了?被人家拿所謂的溫情打動不說,還馬上要陷入人家的美男計!

  眉妹啊眉妹,你莫不是中蠱了?那誰誰誰敢出主意讓你合離,你竟也敢應,說要考慮考慮?”

  想起信中的内容,上官軒心态都要崩了。

  幾十年啊。

  活了幾十年,他從未像現在這麼委屈過!

  “還有子越那小子!平時看他最清醒,現在竟也是個沒腦子的!

  這樣的人,我怎麼敢把靈劍山交給他?在家滴酒不沾,出去立馬醉酒。

  醉酒了還敢訴苦,對我諸多埋怨?傻兒子啊傻兒子,你終究是太嫩了!

  外頭的人就在這等着呢,恨不得把咱們靈劍山給瓦解成碎片,你究竟知不知道啊!

  取而代之?呵!做他們的春秋大夢!把老子踹了,再讓你上位,從而更好地利用靈劍山?”

  上官軒捂着胸口,喉嚨處還有些腥甜。

  媳婦兒和兒子,真是沒一個不讓他操心啊。

  不過轉念一想,這也是一件好事兒。

  至少,等了大半年,總算等到逍遙王府露出狐狸尾巴!

  “好好好,蜀國魏家僞裝了這麼久,總算沉不住氣了。

  這一次幸虧有清之在啊,否則眉妹和子越必定得出大事兒!”

  上官軒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山莊,安排好了莊内公務。

  又親自去銀庫和兵器庫,拿了不少銀票,挑選了一把最大最鋒利的刀!

  他得下山一趟。

  能把上官清之逼到寫信都寫得如此焦急的地步,可見事情已經很嚴重了。

  上官軒不能繼續穩坐在靈劍山莊上,得去解救那已經中蠱的媳婦兒和大兒子。

  如若不然,莫說媳婦兒會改嫁,兒子都有可能會改姓啊!

  平常用的那把佩劍,上官軒倒是沒帶。

  一來,怕外頭的人看到佩劍會認出他的身份。

  二來,對于逍遙王府,佩劍還是太客氣了些,不如手中這把大刀威武!

  當然。

  大刀隻是随身的武器而已。

  既然要‘登門拜訪’,見面禮自然是不能少的。

  “來人啊,把山裡那窩老虎崽逮了,讓本尊帶下山去。”

  ――逍遙王府不是有好幾個孩子嗎?那就給每個孩子送一隻小寵吧!

  ――我倒要看看,逍遙王府的人見到一窩老虎以後,會有何反應。

  上官軒笃定,這一份見面禮,定能給逍遙王府一個下馬威。

  畢竟那是老虎啊!

  哪怕老虎如今還是崽子,也不是什麼小貓小狗能比的。

  而皇室子弟,哪個不是嬌寵着長大的?

  平時養養兔子養養貓還行,老虎?

  恐怕見都少見吧?

  想從他兒子他媳婦兒下手,攀上靈劍山?

  好啊。

  那他就讓對方明白,人與人是有差距的。

  不是同類人,不必強行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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