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思華見魏暮華鑒别得認真,便将目光放到了桌子上。
屋内的氣氛沒那麼冰冷了,趕緊喝口山藥粥。
粥已經涼了。
但奈何他剛剛沒吃飽,湊合着也能行。
斯條慢裡喝了兩口粥後,才又接着給魏傾華上課。
道:“四五百兩的東西,他五十兩就賣給你了。
這在商賈的嘴中,叫賤賣。
而被賤賣的物件兒,要麼是賣貨的人不識貨,錯把朱砂當紅土。
要麼,就是買貨的人眼神不大好,硬拿烏龜當神供。
老三啊,你覺得你和瑾賢之間,誰比較聰明啊?
”
“二哥,你就是看死我呗!
”
魏傾華有時候還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比魏瑾賢聰明這種話,他說不出口。
畢竟做人不能昧良心啊。
但要說他錯把烏龜當神供,他也不樂意。
噘嘴就道:“二哥,你也别陰陽怪氣的,學得跟爹爹個樣兒。
我也不怕告訴你,這個金絲軟甲二皇兄開始是不賣的。
我纏着他纏了兩天,他才答應賣給我。
價錢開始也不是五十兩,而是四百十兩!
四百十兩啊,我哪裡有這麼多銀子?
把我賣了差不多!
可沒有銀子,我有嘴啊。
求了他好久,最後還說出這金絲軟甲是買給救命恩人的,他才同意。
”
話說到此,魏傾華又感慨了幾分:“要說這二皇兄是真好啊!
雖說他立誓要做大奸商,平常也總從咱們身上打主意,但說起來他還是很心疼我和暖寶的!
自從知道我想把金絲軟甲送給我和暖寶的救命恩人後,他立即就松動了!
什麼四百十兩?
最後直接五十兩!
說是也當他替弟弟妹妹報恩了!
隻是他以後是要掙大錢的,所以這種東西不能白白送,否則不吉利。
否則啊,他文錢都不會收我的……”
在魏傾華說話期間,魏思華已經幹完了碗粥。
摸摸有些圓的肚子,心滿意足。
看也不看魏傾華眼,清淡來了句:“他倒是會說。
”
也不知是在自言自語,還是在反駁魏傾華。
短短的幾個字,淺淺的,輕輕的,但卻超出了字面意思。
而再次被自家兒子内涵陰陽怪氣的逍遙王,已經蹲得腳闆闆發麻了。
聽着幾個臭小子的對話,逍遙王突然覺得自己好凄涼啊。
屋内千般熱鬧萬句笑語,都與他無關。
就連他那似乎與生俱來的酸勁兒,也升級到了新的版本。
――果真不理我,讓我自己待着了?
――老子還比不得件金絲軟甲?
――不孝子!
從對着人吃醋到對着物品吃醋,隻用了個面壁思過的功夫。
逍遙王正在忿忿不平呢。
魏暮華已經将金絲軟甲重新疊好,交還給魏傾華。
他什麼都沒多說,隻帶笑道了句:“物有所值。
”
聲音溫潤好聽,卻偏偏聽不出多大的驚喜來。
但縱使如此,魏傾華還是高興極了。
沖過去抱了他的好大哥把,便趕緊收起金絲軟甲,跑到西廂房去。
臨走之前,還不忘得意地朝魏思華挑挑眉。
――大哥都說物有所值,就定差不了!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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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凰洲東部,隅。
陰霾的天空,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雲層。
雲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道道绯紅色的閃電,伴随着隆隆的雷聲。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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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的雨水,帶着悲涼,落下凡塵。
大地朦胧,有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裡沉默,毫無生氣。
城内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随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具具青黑色的屍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片蕭瑟。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
隻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
不遠,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風飄搖。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駁的石塊。
那裡,趴着道身影。
這是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着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着個破損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下,鷹隼般冷冷的盯着遠處。
順着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丈遠的位置,隻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具野狗的腐屍,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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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少年如獵人樣,耐心的等待機會。
良久之後,機會到來,貪婪的秃鹫終于将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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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你們之間誰更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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