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751 蒼茫草原,臨風執箭:心動乍起(3更)
在這裡,每年都有賽馬和射箭比賽,特别熱鬧。
季九晞剛來時,沒體驗過這種,在城市裡的比賽,即便是在草地上,哪兒有草原這般遼闊寬裕的場地,氛圍也完全不同。
。
但凡有比賽,就央着程老帶她去湊熱鬧。
程老在當地很有聲望,受人敬重。
一來二去,季九晞和當地人也混了個臉熟,都知道她愛看這些比賽,但凡有活動,就會特意叫上她。
許多到這裡的人,可能就是待個幾年就會走。
一開始,大家都以為季九晞這種嬌滴滴的小姑娘,到這裡,可能待個一兩年就會走。
雖然生活環境早已改善,和燕京的繁華終是不能比。
所以一開始,沒人惦記着她。
日子久了,沒想到季九晞真的在這裡紮了根。
周圍人才動了給她介紹對象的念頭。
程老太太和她又說了會話,又叮囑她早些休息,這才離開。
季九晞躺在床上,不自覺地,又想起了陸湛聲。
明明已經離開了那麼久……
卻又覺得他離自己很近。
但凡和哥哥嫂子,外甥打電話,他們總會提起陸湛聲,耳濡目染,竟讓她産生了一種錯覺……
他,離自己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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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陸湛聲離京,是季骁親自送他到的機場,拍了下他的肩膀,“等你回來,請你喝酒。
”
“好。
”
“一路平安。
”
陸湛聲點頭應着。
季骁目送他進入安檢口,還有些感慨,覺得自己這個做哥哥,竟還不如一個外人稱職,居然連接妹妹的事,都交給了他。
心裡想着:
等他回來,一定要好好感謝他一番。
陸湛聲一走,他圈子裡的那個狐朋狗友就蹦跶了出來。
“骁骁啊,你家真愛走了,今晚出來喝一杯?
”
季骁和陸湛聲認識時間很短,卻十分投緣,相處融洽,以至于整天跟着他一起混,都不愛和他們來往了,幾人就調侃,說季骁是遇到了生命裡的真愛。
季骁:“去你們的,什麼真愛,你們幫我想想,等他回來,我該送點什麼東西給他比較合适。
”
“他對咱們家小九可是有救命之恩,送東西,你也太俗了。
”
“就是,要送就送人!
”
“要不讓你家小九以身相許吧。
”
季骁一樂:“我也有這個打算,就怕他不要。
”
所有人:“……”
陸湛聲的飛機抵達時,已是中午,在機場附近吃了頓簡餐,并聯系當地人,租了一輛越野車。
他此番過來,隻身一人。
駕車,前往程老的家中。
這邊不像燕京,機場即便離得再遠,一兩個小時内總能到家,而這裡,從機場開車,需要四五個小時才能到。
天際湛藍,草原水豐。
遠處,有皚皚雪山;近處,牛羊遍地。
偶有成群動物從馬路上穿行而過,他便停車等待。
在這裡,似乎一切都變得很慢。
他降下車窗,天空是他從未見過的藍,藍得鋪天蓋地,離人好近,好似伸手就能夠得着那一抹蔚藍之色。
他擡手,将鼻梁上的墨鏡往下壓了半寸。
日頭有些曬,白花花的晃眼。
舉目四望,千裡無人。
偶爾有鷹在盤旋,讓人覺得整個人的神經都驟然松弛許多。
上次過來,是冬日。
遼闊雪原,萬裡尋人,自然無暇欣賞周邊的風景。
整個世界都安靜極了,這種安靜,是他從未體會過的,他自小生活在國外,那裡工業發達,雖科技進步,卻遠沒有幅員遼闊,曆史悠久,更不會有這般壯麗瑰然的自然奇景。
蒼茫,盛大!
安靜的,卻又好似蘊藏着無限的生機與力量。
當他驅車抵達程老居住的地方時,已經是黃昏時分,程老住的是獨門獨院,前些年剛修繕過,院牆上有白色瓷磚,隔壁人家養了羊,正“咩咩”叫得正歡。
隻是院牆低矮,不用進入,就能看清院内。
她身上穿了件較為貼身的黑色上衣,暗紅色繡着繁複花紋的民族褲裝,長發用紅珊瑚、綠珊瑚、蜜蠟等東西編織點綴着,極具當地特色。
左手拾起弓,右手插上一支箭,身體側立。
眼睛瞄準前方的靶位。
左手持弓,右手朝後拉滿弦……
手指一松,特有的響箭發出“哔咻——”的聲響。
響箭破風而出。
姿勢特别标準帥氣。
就是……
箭,
脫靶了!
箭頭“哔咻”一聲,紮進了靶側的地裡。
季九晞歎息着:
練習了這麼多年,她不要求自己能命中靶心,但求不脫靶啊。
總是這樣,每次參加比賽或者活動,也總是丢人現眼。
程老每次看到,總是語重心長地說:
“小九啊,有些東西需要天賦,咱們可能天生就不适合敢這個,你這是何必呢?
”
“師傅,我覺得自己還能掙紮一下。
”
“但我這張老臉,丢不起啊。
”
“……”
季九晞也是想争口氣,最起碼要練到不脫靶吧。
當她又歎了口氣時,聽到一陣促狹的笑聲。
循聲看過去——
愣了。
隔着低矮的院牆,他靠着越野車的駕駛門,身體稍稍彎曲站立,一身黑色防風衣,戴着墨鏡,夕陽将天際鑲了圈金邊,在他身上也熨上一層暖色。
他擡手摘了墨鏡,直起腰。
沖他擡了下手打招呼。
沒有往日商務精英的模樣,随意又灑脫。
太陽落下,冷風乍起,将他的防風衣吹皺,也吹得季九晞心髒狠狠跳動。
心動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