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軍嫂有點辣》1366:各執一詞(1更)
「徐學長喝酒了?
」
夏曉蘭問馬海。
失戀的男人嘛,稍微不正常點,夏曉蘭也能理解。
短短的幾句交鋒中,夏曉蘭已經腦補了幾十集的三角戀劇情,徐竟的前女友,就是李雍學長的現女友項莉……這也不奇怪,留學生在異國他鄉,不找外國人的話,內部消化的選擇範圍就這麼大,在同一個圈子裡分分合合很正常。
比較慘的是,徐竟賣房出國就是為了那女朋友吧?
結果出國也沒保住戀情!
不過這種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不能一味的埋怨女方,感情走到終點有兩個人的原因,徐竟雖然沒有了在國內穩定的工作,他在國外學到了東西,回去再找個類似的工作不難。
在80年代末,甚至整個90年代,留過學的經歷是非常吃香的。
夏曉蘭質疑徐竟說胡話,馬海尷尬:「他就光喝飲料吃東西了,沒喝酒……」
「沒喝酒也是氣糊塗了,要找我談正事的話,清醒的時候再說吧。
這是我在伊薩卡鎮的電話聯繫方式,不過最好在晚上八點以後,十點以前給我緻電!
」
夏曉蘭也不是對所有人都沒有戒心的。
鬼知道看起來老實的徐竟老實,在國外呆了一段時間後,是不是混成了謊話張口就來的騙子。
萬一是知道她有錢,想用投資項目的方式從她身上騙點錢花呢?
錢在自己兜裡才是自己的,100多萬美金安安穩穩的躺在帳戶裡夏曉蘭一點都不著急,這本來就是很意外的收入——不過說到這筆意外收入,她都出國一個月了,杜兆輝還沒聯繫她,這人是把錢付了,卻又不急著讓她幫忙了?
徐竟的確是頭腦發熱,但話都說出來了,也隻有硬著頭皮說下去:
「夏同學,我沒有說糊話……算了,今晚我是有點不清醒,你就當我沒說過。
」
徐竟明明沒喝酒,站起來還搖搖晃晃的。
他自己要走,馬海也把夏曉蘭撇下,嘴裡哎哎的追上去。
夏曉蘭也沒攔著。
如果這倆人真的能做出有價值的東西,卻沒有人投資,投資回報值得期待的話,夏曉蘭倒是願意出錢,畢竟她真的有一筆現錢。
但搞研究的、創業的人那麼多,也沒誰在默默無名時一張口就能拉到投資吧?
想從夏曉蘭手裡拿錢,連多跑幾趟的誠意都沒有,有點子也做不起來!
夏曉蘭又回到派對,有不少人主動上前和她說話。
派對裡魚龍混雜,有來混吃混喝的,也有來獵艷的,當然大部分人還是有真材實料,真想在留學期間學到東西的,夏曉蘭得自己鑒別和她交談的是哪一類人,再決定將來要不要來往。
一個留學生忽然不舒服,項莉有車,又是「女主人」姿態,當然要關懷對方親自送人回去。
李雍似乎擺脫了女朋友的監管,在派對裡更自由自在。
他一路和人說話,不知不覺就湊到了夏曉蘭身邊:
「夏師妹,項莉就是那個脾氣,如果她有什麼說話不中聽的地方,我代她向你道歉。
」
夏曉蘭詫異,「項莉學姐什麼都沒說,李學長你不用道歉。
」
李雍嘆氣,「我和項莉走到一起後,圈子裡有人說我搶了徐竟女朋友,這簡直是惡意造謠。
我邀請徐竟來參加派對,是不想他自己困在過去的事裡走不出來,現在看來是事與願違。
」
「……」
徐竟沒喝酒,李學長才喝多了吧,和她才剛認識,適合說這些嗎?
夏曉蘭又不是情感專家,更不會指責別人分分合合的事,所以為啥要和她說這些呀!
「對不起,我是不是失言了?
我沒有別的意思,就是看你和徐竟似乎認識,如果你們是朋友,希望你能勸勸他。
還有你剛到美國,可能不了解徐竟的近況,他和項莉分手後有點偏執,拉著馬海在搞什麼發明,在留學生圈子裡到處找人投資錢進去。
」
李雍點到為止,那意思是好心提醒夏曉蘭,怕她被徐竟和馬海騙了。
「謝謝李學長提醒,我和徐學長也不太熟的。
」
徐竟和馬海是騙子?
夏曉蘭這個搞銷售出身的,其實倒更像「騙子」,沒有一張天花亂墜的嘴,如何推銷產品出去?
如果能從她手裡騙錢,她也不得不認栽。
當然,投資虧錢和單純被騙走一筆錢是兩回事。
夏曉蘭既不太信徐竟和馬海,對李雍說的話也有質疑。
屁股就是歪的,說的話能沒有水分嗎?
反正夏曉蘭是不信,有人真的會對自己女朋友的前任關懷備至。
她一下又覺得這個派對沒意思的緊,找到了和人說話的寧雪:「你今晚有住的地方嗎?
」
寧雪指了指交談的人,「我和她一起住,你要不要——」
夏曉蘭搖頭,「我有地方去,我要先走了。
」
她和寧雪一起來的,兩人再怎麼競爭,一場同學肯定要問一句。
寧雪既然有住的地方,夏曉蘭就準備去找溫曼妮。
紐約雖然有地鐵,1986年的夜間地鐵並不安全,候車的站台上以及車廂裡都經常會有人搶劫。
搶錢就算了,夏曉蘭賠個人進去多不劃算?
還是打車好,貴是貴了點,夏曉蘭的經濟能承受,安全性大大增加!
可惜今晚是真不太美妙,夏曉蘭到了溫曼妮住所,剛出電梯,發現她家房門居然虛掩著沒關。
一個男人的聲音很理性:
「Connie,經過這一段時間的分居,你認為我們的婚姻是否還有……」
這就比較尷尬了。
看來是溫曼妮的丈夫克勞斯忽然回家了。
分居?
溫曼妮一直說對方在出差。
夏曉蘭再沒有眼色,也知道不能在這個時候打攪倆人,她又坐了電梯下去。
溫曼妮的家在皇後區,這裡又不缺酒店。
為了自己的安全性,夏曉蘭決定選一家好一點的酒店,她向計程車司機詢問最近的酒店時,司機向她推薦了威爾遜酒店。
「那就去哪裡吧,謝謝!
」
這是第二次聽見威爾遜酒店的名字。
威爾遜家的酒店,夏曉蘭又不是不能去住。
就算碰見哈羅德,對方是酒店持有者,她是客人,難道還會好端端把她趕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