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軍嫂有點辣》1464:賣家和電視台採訪(加)
杜兆輝辦事的效率不高,至今還給她答覆。
吉姆的詢問她回答不上:
「再等等,應該很快了,你查到賣家了?
」
吉姆遞給夏曉蘭一張紙:「本菲爾德,現居洛杉磯,是一名建築商人。
1969年以前,他都住在舊金山,1969年就搬到了洛杉磯,做起了建築商,如果證實那是於家的花瓶,我認為他和徐失蹤的案件有關。
」
「花瓶就是這個本菲爾德賣掉的?
」
吉姆點頭,「去年他的建築生意不景氣,賣掉了這個花瓶作為資金周轉,這是我查到的,但他堅稱花瓶是他從舊貨市場偶然買到的。
」
不是徐仲易賣掉的,也不是從徐仲易手裡搶走的?
1969年,那就是在徐仲易一家失蹤後兩年,本菲爾德在舊金山住的好好的,為什麼忽然搬去了洛杉磯。
洛杉磯離舊金山不遠,飛機還不到兩個小時。
夏曉蘭覺得這個本菲爾德值得進一步調查。
「你之前懷疑的舊金山黑幫,他們有沒有異動?
」
吉姆有點不好意思,證實了死者並不是徐仲易,他的前期調查整個被推翻了。
要不是查到了花瓶的賣家是本菲爾德,他都不好意思來見夏曉蘭。
「我在舊金山的線人沒有提供更多線索,我仍然堅持徐一家的消失和舊金山本地黑幫有關,警方現在懷疑是徐殺人後帶著妻兒逃離舊金山……徐可是初到美國的人,怎麼會把線索處理的那麼乾淨逃走?
他可不是專業的殺手。
」
夏曉蘭沉吟:「希望你的推斷是正確的,我也不是百分百信任舊金山警方,他們當年就對這個案子處理的很敷衍!
」
種族歧視直到30年後都沒有消失,80年代的華國人在美國更不會受到尊重。
死者被認定是徐仲易時,他們不想調查。
現在證實死者是另一個亞洲無名男性,警方又說殺人兇手是徐仲易。
「我一定會查清事情的真相。
」
吉姆準備再次去洛杉磯找本菲爾德,這次有了威脅本菲爾德的把柄,舊金山警方還不知道花瓶的事,本菲爾德若是不告訴他真相,隻有面臨警察的調查了。
夏曉蘭說找到了花瓶的賣家,已經讓偵探去查了,於奶奶精神大振:
「瞧著樣式和花紋像於家的舊物,到底是不是,還要看印記。
」
於家的東西是有印記的,僅看照片於奶奶也不能確認。
要等香港那邊確認……其實夏曉蘭和於奶奶都有幾分確定,這花瓶就是徐仲易帶來美國的古董之一。
哪有那麼巧,賣家在1969年前恰好就住在舊金山!
住在舊金山就有接觸徐仲易的機會呀。
這個本菲爾德,難道是當年的黑幫成員之一?
應該不是,是的話吉姆肯定查到了。
夏曉蘭也覺得要做多手打算,舊金山警方那邊有自己的調查,就算徐仲易有沒有殺人,警方能把人找到也不錯。
吉姆按照自己的思路追查真相,於奶奶這邊則接受舊金山電視台的採訪,多管齊下,一定有所收穫!
給了舊金山電視台答覆後,夏曉蘭和於奶奶還好好商量了一番上了電視怎麼說。
「不要看美國人整天把人道主義掛在嘴邊,為了吸引眼球,電視台什麼問題都敢問,一定會反覆把舊金山警方懷疑徐叔叔殺人潛逃的事拿出來問您……」
夏曉蘭就擔心這點。
於奶奶擺手,「這點我都承受不起,還找什麼兒子?
」
和電視台以及當地報紙約定好時間,於奶奶把自己收拾的妥妥噹噹出現。
舊金山這邊的媒體腦補的是一個衣著破爛,可憐萬分的華國老太太,對著鏡頭哭哭啼啼那種,幾句話就能把她問的驚慌失措……不,甚至都不用記者開口,看見攝像機,手腳都不知道往哪裡擺吧?
於奶奶註定要讓他們意外!
老太太的白頭髮梳的一絲不亂,到了她這年紀又多年沒保養,是不存在美不美的。
何況於奶奶常年習慣了闆著臉,臉上的線條看著就很嚴肅。
什麼樣的是兇老太太,於奶奶一露面就是兇老太太的典型代表!
可她儀態好。
不畏手畏腳。
她敢面對鏡頭,還會說英語,根本不需要翻譯,就坐在哪裡,一點也不怯場。
原本準備好尖銳問題的記者竟一時不太敢開口。
還是於奶奶自己講的:
「1966年,我的兒子帶著他的妻子和他們的5歲的孩子來到美國,為了能定居美國,我讓他帶走了一箱黃金和一些華國的古董,可他到了美國,隻寄過一封信回華國,信裡很高興的告訴我和丈夫,他一定能取得美國身份,並將很快回國接我們夫妻……20年過去了,我的兒子沒有了消息,他不僅沒有回國接我,舊金山警察說他是潛逃的殺人嫌疑犯,這個結果,不僅是我不能接受,我已經去世的丈夫也不會答應。
」
攝像機一打開就沒有停過。
1966年帶著一箱黃金來美國?
還有若乾值錢的華國古董。
這在華國也是有錢人啊!
華國有錢人試圖定居美國,先是失蹤20年,劇情又反轉,變成舊金山警方認為的殺人嫌疑犯,這個故事有很大的新聞價值。
舊金山當地有大量華人居住,這個新聞電視台早幾天已經開始報道,隻是沒有採訪到於奶奶本人。
等於奶奶說完,才有記者提出了一個問題,不過他的關注度有點偏:
「你能說的具體點嗎,你說徐帶了一箱黃金來美國,一箱黃金的概念太模糊了,它具體有多重?
」
這個記者顯然想推算徐仲易帶來美國的黃金價值多少。
美國這邊黃金的單位不是克也不是兩,而是「盎司」,1盎司約等於31g,夏曉蘭小聲提醒於奶奶。
於奶奶在心裡計算一番,十分肯定說道:
「按照美國的計量單位,大概是有320盎司的金條。
」
320盎司?
夏曉蘭都吸了口涼氣,徐仲易帶的那滿滿一箱黃金,得有10公斤?
記者們也忍不住交頭接耳。
1966年的時候,黃金是1盎司35美元,按於奶奶的說法,徐仲易帶來美國的黃金價值就有上萬美元。
那可是20年前的上萬美元,見鬼,不是說華國人很窮困麽,這叫窮困?
「那華國的瓷器……」
黃金是能直接兌換成錢的,古董卻要挑買家,所以讓徐仲易帶走的黃金是為了讓他到了美國有錢花銷,真正值錢的是那些古董,在於奶奶眼中,每一樣都比一箱小黃魚有價值——就是不知道當年的美國人是不是認可。